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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关键少数”更要严管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:2017/07/21

2017年已过半,重拳反腐的态势依旧不变。最近,有媒体梳理了上半年的中央纪委执纪审查通报名单,先后有27名中管干部因不同程度的违纪甚至违法情节而受到应有惩处。

  党纪面前,没有“铁帽子王”,也没有免罪的“丹书铁券”。这是这些违纪的中管干部被严厉查处所释放出的强烈信号。简单梳理发现,他们的违纪情节,多数表现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、搞团团伙伙、对抗组织审查、进行非组织活动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严重失职失责等。无论违反哪条纪律,无论是谁,只要违纪,都难逃惩处。

  作为党的高级干部群体,中管干部位高权重,责任重大。如果中管干部等“关键少数”不负责、不担当,甚至违纪违法,不仅个人腐化堕落,还会带坏一批干部,破坏一个部门、地区乃至系统的政治生态,危害甚大。全面从严治党,关键就是要牢牢抓住中管干部等“关键少数”。严管就是厚爱,对“关键少数”严格要求,于个人有益,于组织有益,于党有益。

  党纪国法面前绝无例外,不管级别多高,都要一查到底。从数字看,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达240人以上;自2014年到2016年9月,中央纪委通报问责的397人中,一把手占62.7%。可见,作为“关键少数”,领导干部不仅是监督的重点,更应意识到级别越高,越要严格自律,越不能心存侥幸。由此,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、时刻警醒自己,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。

  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还要扎紧制度笼子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有关制度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:出台《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》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(试行)》,颁布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修订《党委(党组)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》,通过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修订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……制度之笼不断扎紧。只有在严明的纪律约束下、在严格的要求鞭策下,“关键少数”才能发挥出“火车头”的带动作用。

  成事之要,关键在人。“关键少数”能否发挥应有作用,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前途命运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,“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”。如今,改革发展的事业需要“关键少数”带起头、冲向前,唯有严守底线,才能勇攀高峰。而这是“关键少数”不容推卸的政治责任。(李壹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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